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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小安”积出“大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30 云南日报

  只有每个家庭、每个村寨都平安,整个罗平才能平安。罗平县本着积“小安”为“大安”的思路,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充分调动群防群治的力量参与平安建设。上半年,全县案发率较去年同期降低30%,“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罗平县地处滇、桂、黔结合部,324国道和南昆铁路横贯境内,是出入云南的交通要道。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连续8届油菜花旅游节的成功举办,为罗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
来了大好机遇。但与此同时,外来人口剧增和流动人口的日趋频繁,也给罗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罗平于2004年7月启动了“构筑防控体系,创建平安罗平”的平安创建工作,成为我省最早启动平安创建工作的县(区)之一。平安创建中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工作,使全县13个乡镇均达到“平安乡镇”的标准。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后,罗平本着积“小安”为“大安”的思路,切实加强了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建设,整合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护村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抓防范、促稳定的合力。

  如何确保积“小安”为“大安”的思路和决策取得实效?罗平用“四个责任制”来抓平安乡镇创建的落实,以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和《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责任制》为龙头,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政策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在抓好案发相对突出、矛盾相对复杂的乡镇的同时,罗平县并没有忽视城区的平安创建工作。在认真抓好城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和整合治安资源的同时,全县还力抓“平安单位”、“平安村(居)委会”、“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上半年,罗平全县案发率较去年同期下降30%,治安秩序日趋平稳,投资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

  本报记者 程三娟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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