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指房东刁难意在逐客 曼哈顿华人房客投诉争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住在纽约曼哈顿中城独立房公寓(Single Room Occupancy,简称SRO)的华人房客,因与房东发生纠纷向当地民选官员投诉。17日晚上,民选官员和房屋法律顾问举行SRO资讯会,向房客介绍这类廉价住房房客应有的权利。

  近百名华人住户出席了会议,他们都是住在曼哈顿百老汇大道和31街处一幢独立房公寓的房客。房客投诉说,自从两年前楼房易主之后,他们遭受种种不公平待遇:地板和墙
壁坏了得不到修葺、邮件遗失、被关在门外不得进入公寓楼、住房的门锁被换掉而进不去等等。

  民选官员对此事非常关注,州众议员Richard N.Gottfried、联邦众议员纳德尔(Nadler)的代表、州参议员Liz Krueger的代表、市议长柯魁英的代表以及纽约移民联盟和亚洲人平等会的人员出席了当晚的会议。西区SRO(West Side SRO Law Project)律师Marti Weituwau和Terry Poe也到场提供法律咨询。柯魁英的代表卢美华在场为华人房客作翻译。

  律师建议房客把碰到的问题都记录下来,作为今后进行法律申诉的依据,例如,房客如果被拒绝进入公寓楼,应该把事情发生的时间记录下来;地板坏了或失修,也应记录下来,能拍下照片更好。

  一名房客说,这幢独立房公寓楼有200个单元,一个单元最多住两人,80%房客为华人,不过近两年不少华人房客被迫搬走,华人越来越少。据他说,目前大部分人每月房租约为300元至600元,新搬进来的房客,房租涨到1000多元。

  房客权利倡导人黄佩珍介绍说,法律规定SRO不能随意加租,不过如果公寓重新装修过,则可以提高租金。律师说,SRO房东和房客之间通常只达成口头协议,房客入住6个月之后,便有权向房东索要租约。

  有房客提问说,他住的公寓不是登记在他本人名下,但是他已经住了8年,公寓里的地板和墙壁坏了,房客是否有权要求房东修葺。律师回答说,房客有这个权利,而且不需要支付修葺费用。

  律师指出,房客只要住了30天以上,房东便不能把他锁在门外,即便要驱逐房客也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律师还指出,房客拥有的权利,与移民身份无关。

  纳德尔的代表说,扣押邮件属于违法行为,纳德尔办公室将协助房客拿回邮件。(记者林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