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百万支持“红色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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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1:03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对于平阳县凤卧镇的农民来说,“红色旅游热”让他们开起了农家菜馆、卖起了土特产,改变了过去外出务工为主的生活。昨天出台实施的《温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让包括凤卧镇在内的更多欠发达地区的人受惠:每年100万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旅游及古村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开发保护。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1850万元,原则上切块定向使用。每年350万元(随资金增
对欠发达地区开发建设受惠面广、发展前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以及古村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的开发保护,我市在资金上予以一定的支持补助。对古村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开发保护的项目,按投入总额给予10%的补助。对欠发达地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区(点)参加国家、省、市旅游局组织的各类旅游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的,给予一定的摊位费补助。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还对全市各旅游区(点)参与国家A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的,给予相应奖励。新评为国家3A、4A、5A级旅游区(点)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新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对新建酒店2年内被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酒店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新建酒店2年内被评定为绿色饭店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叶慧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