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校长:大学不宜直接办企业 应做技术创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2:00 黑龙江日报 | |||||||||
春风 本报综合报道“大学归属教育部门而不是工商部门,所以大学应以教学为主,不宜办太多企业。”正在上海参加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的中外校长一致认为,大学在创新过程中,应与企业合作,但不宜直接参与企业的运作。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钱旭红认为,大学参与科研是引导社会、企业创新,但不能参与企业的实际性运作。 “大学不能取代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应该做企业不足的技术创新。大学跟企业竞争很容易失败,因为大学没有那么多资金。”美国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亨尼斯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