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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保残障人士 南京盲女孩出国办保险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2:23 扬子晚报

  本报讯盲人出国办保险遭拒,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盲人的风险率太高。昨天,本报曾报道过的南京外国语学校中加国际高中盲女孩吴晶,在办理出入境短期旅游签证的医疗保险时遭遇了这样一件令人气愤的事。

  吴晶是南外的一个小名人,她15个月时因患视网膜母细胞瘤致盲,但好学的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18岁时还在首届亚洲青少年残运会上拿到了100米、200米和4×100米3枚金
牌,去年又被南外中加国际高中录取。吴晶告诉记者,今年8月13日,她受瑞典盲人协会邀请将代表中国盲人协会出访瑞典盲人协会。因为签证的需要,昨天下午,她来到位于洪武路上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办理出入境短期旅游签证的人生意外险。工作人员很快办妥一切手续,并让吴晶交纳了699元的保险费,给了她发票,让她次日上午来公司拿保险证明。没想到保险公司很快就变卦了,就在吴晶回家的路上,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不能办了,因为她是盲人,风险率太高。

  保险公司的反悔行为算不算违约?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拒绝盲人办保险?记者请教了有关律师。南京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的丁小林主任认为,按照保险法规定,只要投保人要投保,承保人也愿意保,哪怕没交钱合同也成立,承保人要解除合同除非是因投保人隐瞒情况导致承保人无法作出正确判断,但吴晶是自己去办保险的,显然不存在刻意隐瞒自己是盲人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另外,保险公司不给盲人投保也不合理,如果因为盲人风险高,可以增加费率,但拒保是对残疾人的一种歧视,不符合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但记者随后咨询了南京多家人寿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对盲人肯定拒保,甚至只要是残障人士都不予承保。一家保险公司经理说,这在保险行业其实已成为一种“公理”,商业保险是商业运营单位,最重要的要求就是投保人必须是健康体,不然风险太高。而据统计,中国大约有6000万残障人,保险公司将这个庞大的人群拒之门外合理吗?(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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