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霸道餐厅——进门不吃也须付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2:35 扬子晚报 | |||||||||
广州电“去餐厅不饮不食5元/人,自带食品就要加收50元。”近日多位市民投诉广州市人民南路的“芙蓉阁”餐厅有霸王条款。 记者昨日来到该餐厅,里面粥、面、炖品和西餐一应俱全。该店门口贴着一张告示“不饮不食者每位5元,自带食品加收50元”。记者走进该餐厅,发现其一楼为厨房及结算柜台,只有几张桌子,主要的饮食区位于二楼,餐厅到处贴满了“不饮不食,每位5元”的字
该店的服务员告诉记者,“不食也要付钱”的条款是老板规定的,之所以这样做大概是因为有些客人会在餐厅坐七八个小时而不吃东西,占用了他们的资源。该服务员同时表示,这种“白坐”的情况其实也不多见。 (小明雪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