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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级法院保证判决公正 倡导生命至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3:12 云网

   死刑二审案件公开开庭

  6月13日下午3时,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院第二法庭,检察员、律师依次落座后,当作为审判长的云南省高院刑五庭副庭长蔡定波举起法槌,重重一击,宣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现在开庭,提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向群到庭。”年近50,身材瘦小,一审认定犯运输毒品罪被判死刑的湖南人刘向群成为了云南省死刑二审开庭的第一
个上诉人(原审被告)。这标志着全省法院的死刑案件二审公开开庭这项重大工作已从半年的积极准备筹措阶段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刘向群供述:他因做生意失败,2005年11月到广州,认识了湖南人杨某,杨某叫他带毒品从瑞丽到保山,报酬是1万元。1月16日,刘向群包乘一辆出租车带着毒品在木康检查站被抓,查获所藏海洛因801克。刘向群的指定辩护人称:本案为共同犯罪,刘向群所使用的手机卡、邮政卡都可证明还有杨某存在,刘向群应该是从犯。检察员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杨某是否存在,即使存在,也不影响对定罪量刑;同样,对邮政卡的查实也不影响定罪量刑,只是印证犯罪行为,我们是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认定。因本案属重大案件,需提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法庭没有当庭审判。

  准备工作、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休庭。从形式上看二审与一审区别不大,但实际上,熟悉法院并了解审判工作的人不难看出,这次二审开庭突出的重点是控辩双方向二审法院提交的新证据,以及对一审判决没有认定的或者没有排除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或情节的异议。

  给案件审理加上“保险”

  什么样的案子需要二审开庭呢?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不服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抗诉案件和对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开庭审理。

  过去,每年在云南省高院二审开庭的案子主要是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大约有30余件,大部分是以书面审理为主,由法官组成一个合议庭,律师只会见上诉人,看卷宗,做调查,形成辩护词,交二审法庭,程序就结束了。业界人士指出,这种“只审卷宗不审人”的不开庭审理,被告方缺乏与二审法官、证人等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律师也缺乏当庭辩护的机会,无疑对确保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弊端。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使案件“事实清楚”的认定切实建立在控辩双方的当庭举证、质证之上,彰显开庭审理在第二审程序中的重心地位,可以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控、辩、审诉讼模式,为改革和完善羁押、审限、出庭制度提供可靠的实践经验,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岩罕旺院长到德宏州中院当院长5年了。5年间,案子翻了好几番,尽管没出现过错案和超审限的案子,但是他却时时感到像坐在火山口上:“案子太多,办案人员太少,尤其是死刑案子,人命关天,真是一点都不敢大意。”他说,5年前,1名法官1年办案50件,可立三等功,但刑一庭去年人均办案超过100件。在庭长李朝举的记忆中,自己就没过个完整的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对他们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超负荷的工作已使他们对于办案有种“疲劳感”,刑一庭审判员寸守庆,去年办案210件,他的感受就是晚上做梦都在办案。对于死刑二审开庭,全中院的刑事审判法官非常赞成,岩罕旺说:“二审开庭给我们的案子又上了道保险。”

  但对省高院的法官来说,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一般来说,其他省刑事案件大多消化在中、基层法院,由于我省毒品犯罪较为突出,近年来,到省高院的二审案子大大多于中、基层法院。现在二审案件的开庭,一件案子的审限是45天,但事实上,这45天不能只办1件案子,有可能多件案子都要在45天内结案。同时,被告人一般关押在地级市看守所,还有一些死刑犯关押在县级。二审案件开庭,尤其是在我省山区,沿线山高林密,人烟稀少,道路状况不好,押送被告人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加之我省是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审判工作在一些地方受到乡风民俗和宗族势力制约,涉及证人出庭的案子,有的不愿出庭,有的则是因为交通、气候条件等原因不能来,这些都可能导致延期开庭。

  针对诉讼力量紧张的问题,省高院新增了两个刑庭,从中、基层法院选调了20名法官到省高院工作,认真分析刑事审判力量的人员结构,统一调配了5个刑庭的审判力量,明确了各庭的职责、任务和管辖区域。

  为有效解决二审开庭的法律适用难题,由省高院牵头,省公、检、法、司联合出台了《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了死刑二审开庭的范围、形式、重点、辩护、证人出庭、审限等有关问题;针对毒品犯罪的定刑幅度较大、级别管辖不明确的情况,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毒品犯罪的数量标准、自首、立功等情节如何把握适用,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全省法院的裁判标准和尺度;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将死刑案件放在整个刑事案件中来考虑,从一审开始思考如何慎用死刑,建议检察机关对具备从轻或减轻情节、处刑可能在无期徒刑以下的案件中,直接向基层法院起诉,以减少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收案数,使两级法院集中精力审理死刑案件,提高死刑案件的一审和二审办案质量。

  彰显生命至上理念

  以刘向群的案子为例,开庭成本竟达到了8000元。但是法界人士认为,从生命至上的理念出发,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换取司法的公正,从价值判断而言,是非常值得的。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就是人权保障法,“实际上,死刑二审案件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键还是审判人员乃至全社会都要树立和倡导生命至上的理念。”云南省高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郑蜀饶如是说。在长期从事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实践中,他认为死刑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对慎用死刑,从法律法规制度设计和审判实务上不难操作。但是,在我国,“重刑主义”的传统观念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在长期形成的重刑思想影响下,一些人对“杀人”的威慑作用还存在依赖思想。另一方面,不加区别,不问事由,主张“杀人偿命”,这也还是一部分老百姓根深蒂固的观念。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对慎用死刑构成挑战。但是对于生命至上理念在死刑二审案件的地位作用,他仍然充满信心,毕竟与20多年以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死刑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人们更加理性地看待死刑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人提出了宽严相济、恩威并重和严格限制死刑的观点。 (胡 鹏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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