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电网销售电价 每度电提高3.1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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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3:48 云网 | |||||||||
记者从17日召开的2006年全省电价调整工作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电网销售电价将进行调整,平均每度提高3.16分。 据介绍,自去年5月份我省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以来,全省电煤价格又进一步上涨。同时,我省电煤主要靠公路运输,成本较高,受成品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电煤运输费用也有所上升。此外,为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昆明电厂、小龙潭电厂、阳宗海电厂相继开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本次电价调整,对各类用户电价都相应进行了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先按国家统一政策加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度0.005元);对煤电价格联动等其它因素影响调整提高的电价及城乡用电同价方案,需召开听证会后,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执行。按照国家销售电价改革的方向,此次我省销售电价调整中适当缩小了商业、非普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类别的价差,进一步提高了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水平;按国家要求,继续对电解铝、电石、氯碱、铁合金、电炉钢、水泥、黄磷等实行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同时,继续实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目前,我省实施分时电价的范围为,省电网直供的大工业用电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其它各类用电从2006年6月30日起的抄见电量即6月用电量开始执行。(李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