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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也有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4:31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信息中心获悉,从现在开始,辽宁省所有企业的女职工,同时包括进城务工的打工人员,将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公平享受工作安排、工资、福利待遇等权益。

  姚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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