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首推"黑车罚款分期支付" 此举石城尚无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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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4:4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获悉,江宁区运政部门处罚“黑车”实行新规:罚款可分期支付,车主付完“首期”如不再犯,还可减免“尾款”。此举在我市尚无先例。 江宁区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大队长戴玮介绍,2005年8月,江宁区交通、公安、信访、宣传等部门联合成立道路运输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实行新规:对“黑车”罚款可分期支付,车主付完“首期”如不再犯,可减免“尾款”。即,一旦查获“黑车”,就
戴玮介绍,该规定实行以来,仅3辆被查“黑车”事后又重操旧业,经法院强制执行缴纳“尾款”,其余数十辆“黑车”被查获后,不是转卖就是转行,不再继续违法运营,效果非常明显。 市交通局法规处处长李东庆表示,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52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而同样依据《行政处罚法》,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江宁区采取的该措施应该说“合情合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