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来论选登:不罚款是一种难得“礼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李劭强

  “你们河南交警人情味就是浓啊!”山西司机吴某在因交通违法受到高速交警的“不罚款礼遇”后,深有感触地说。据河南省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介绍,年初以来,高速交警支队深入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五好”交警活动,对轻微违章行为,坚持以耐心说理和批评教育为主,提高了执勤执法行为的社会效果。(《东方今报》7月18日)

  将不罚款的待遇称之为“礼遇”,或许有过褒之嫌。毕竟,有限的罚款金额不足以让人感到肉疼或者受宠———新闻中的司机就曾想扔个50元钱买个方便;但是,考虑到现实中部分交警执法的乱为,我们却又不能不说,这种与经济惩罚脱钩的待遇,确实是一种名副其实的礼遇。这也正是司机在接受“不罚款礼遇”后,感到吃惊和感动的根本原因。

  我们不能否认,一些素质不高的交警是造成执法权滥用的主体,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正是执法经济的存在,让这些素质不高的交警找到释放自己歹念,行使自己恶行的恰当理由。甚至,我们可以说是执法经济鼓励了执法权的滥用。因为,与完善的制度相比,人的自觉是靠不住的。

  即使,在执法经济的诱引下,一些觉悟超群者可以守住职业的底线。但是,浸染于罚款依赖中的他们,也不会记得教育对于执法的重要。通常,在面对违法的主体时,他们缺乏教育的意识和教育的耐心,按照规定作出处罚就是他们处理交通违章的规定动作。其结果尽管具有一定的惩戒作用,并且节省了交警执法的时间成本。可是,对于被处罚者而言,他们在简单而粗糙的处理中感到了被轻视和被盘剥。

  而“不处罚礼遇”正是对执法经济的一种纠正。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执法经济的冲动,也证明了耐心教育比粗暴处罚更能引起违章者的认同。这也就间接证明了所谓的执法经济的现实危害和逻辑错乱。

  或许,短时期内,“不处罚礼遇”比执法经济下的乱罚缺乏杀伤力;但长远地看,“不处罚礼遇”却可以潜移默化地养成人们的规则意识,并有效修复交警的受损形象。

  (紫/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