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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作伪证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诉讼行为

  本报深圳讯因在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涉嫌弄虚作假妨害诉讼,龙岗区布吉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光雅园居民小组负责人吴某平前天被龙岗法院依法拘留。

  龙岗区法院在对原告潘某华与被告马某某离婚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向布吉房屋租
赁办查实,该案租赁合同登记申请表中注明该厂房的产权人为潘某华。该申请表中有光雅园居民小组及坂田村民委员会共同出具的“情况属实”意见,上面有光雅园居民小组负责人吴某平的个人签名。根据该申请表,法院一审时将光雅园村永香路旁7、8、9号A、B栋厂房(下称“厂房”)判决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深圳中院二审时予以维持。

  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吴某平及光雅园居民小组有关工作人员核实发现,涉案厂房的土地实际上是潘某华所购买的,但潘某华在起诉离婚前带着侄儿潘某发找到吴某平,要求将当时潘某华交纳购地款时的收款收据中的收款人名字更改为潘某发。光雅园居民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吴某平的指使,将收款收据进行了更改。同时,将原有交款人为潘某华的收据撕毁。但细心的办案人员在调查光雅园居民小组的明细分类账和记账凭证时,如实查出交纳购买地皮款的交款人为潘某华。

  由于吴某平提供的虚假证明,潘某华、潘某发持《付清地价款证明书》、《申请书》、《深圳市出租屋(自建房)使用证明》等资料要求布吉法庭进行“纠正”,并多次冲击法庭,殴打法官,严重扰乱了法庭的办公秩序。法院认为,吴某平的行为助长了潘某华和潘某发的嚣张气焰,为其两人违法哄闹、冲击法庭、辱骂甚至殴打法官创造理由,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诉讼行为,龙岗法院在查清以上事实后,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余胜容)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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