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载炸药招摇过市爆破施工负责人一审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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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5:2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荣义/通讯员 芹菜/李强 本报讯 一辆车里居然混载硝铵炸药48公斤、雷管120发、导火索418米,从福州一直运至厦门同安,所幸未造成事故。近日,被告人吴某因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被同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平潭人吴某为了同安后泉50万伏高压线路工程溪东水库段施工爆破,私自雇请货车将用于福州某变电工程爆破后剩余的硝铵炸药48公斤、雷管120发、导火索418米,经324国道运至同安区汀溪镇五峰村坂头自然村其工地的暂住处等处存放,吴某虽知多种炸药不能混载,但为图方便仍使用同一车,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