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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遭遇假房东中介失察要赔偿》追踪 骗子伪造证件赢得买家信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5:36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本报7月12日B2版以《买房遭遇假房东中介失察要赔偿》为题报道了一宗因二手房买卖欺诈所引发的纠纷案,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的二审进行了法庭调查。记者了解到该起纠纷的关键细节:实施诈骗的骗子利用了真真假假的各种证件资料,混淆了中介与买方的视听,使诈骗得逞。有关律师认为,如今的二手房交易非常频繁,这起纠纷案后面的教训也值得汲取。

  这起纠纷中的买房方是江先生,去年5月,他经过一个地产业务员“蔡某”介绍,看中了南山区的一处房产,并与所谓的业主“焦某”谈妥了交易条件。后来由一家正规地产中介成×公司居间,江先生与“焦某”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约,江先生先后向“焦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但在去年10月,成×公司的业务员发现了“焦某”并非真正业主,遂与江先生一起报了案。目前该案还在侦破中。事后,江先生以成×公司失察为由将对方告到法院,法院不久前一审判处中介公司赔偿江先生损失5万元。中介公司不服,又提起了上诉。

  在各项交易手续日渐规范的今天,犯罪嫌疑人的诈骗为什么能够得逞?昨天,市中院就此案进行二审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手段也浮出水面。据当事双方共同确认,涉案房产的真业主也确实姓焦,也确实想将房产出售。据称,这位焦姓业主将自己的资料包括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都交给了一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即介绍江先生看房的“蔡某”。据目前掌握情况看,“蔡某”接到业主委托后认为机会来了,遂勾结了一名同伙让其冒充真业主焦某。因此,一直与江先生进行交易的都是假业主“焦某”。由于江先生不信任“蔡某”所在中介公司,这样“蔡某”、江先生又找到成×公司由其居间。据了解,为逃避中介公司的审查,“焦某”在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的同时,又假造了真业主的身份证,而且假身份证的号码与姓名都与真身份证一致。中介公司经与有关档案部门查询,发现“焦某”提供的证件资料内容均无误,遂与假业主、江先生签下居间合同。当天,5万元就由“焦某”收取了,一宗“高明”的诈骗就这样得逞。

  昨天法庭调查时,当事双方仍然各执一辞,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有关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提醒,买方、卖方及中介方都应提高警惕。据律师分析,一旦出现这种纠纷,给当事各方带来的都是无尽烦恼,因此最好还是预防为主,首先卖方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料,不要将房产委托给不可靠的中介或业务员代售,买方及中介方要注意审核卖方资料真实性,不要怕麻烦,除进行房产证资料查档外,最好针对卖主身份资料也要进行多方查实,否则,省了前面小麻烦,可能面临后面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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