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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庭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23:05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万 菲) 7月18日,包头市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庭正式成立。

  据了解,随着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宽,消费者投诉热点的不断变化,有的投诉仅靠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很难解决问题,消费争议仲裁庭的成立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便捷途径。仲裁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解决消费争议的五大途径之一,不受地域管辖限制,既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又降低了诉讼成本。裁决一经作出,双方就必须履行,如
不履行,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来源: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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