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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供地量和比例要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每年供地计划和地价走势也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

  早报讯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昨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的通知》从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避免受少数开发商制造的“地荒”假象欺骗需要,对土地供应各环节的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

  公布各类房地产比例

  《通知》明确指出,今后,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别墅和高档公寓、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改房危房改造和拆迁安置房等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纳入计划管理内容。

  各市、县发布的年度房地产供地计划要明确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投放量、存量与增量用地比例、拟供应宗地的区位布局,以及高档住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供地比例等内容。同时,通过计划手段调整供地结构,均衡供地节奏,优化用地布局,增强土地市场的调节能力。

  每年2月份执行计划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测算并提出次年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研究并提出次年的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在供地计划按程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后,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省建设厅、发改委综合平衡后,于次年第一季度第二月下达执行。

  《通知》说,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告知消费者地价走势

  《通知》规定,各地要严格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制度。监测信息要包括土地供应总量、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方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执行情况、同类型房地产项目的平均地面价、平均楼面地价和同比楼面地价变化情况。(《福州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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