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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录像没录上结婚典礼 新人获赔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0:36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请了婚庆公司来录像,到制作光盘时却被告知没录上结婚典礼的镜头,一对新人气得把婚庆公司告了。

  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二七大宅门婚庆礼仪部业主刘某退还录像费用500元,并赔付这对新人精神抚慰金4000元。原因是结婚典礼场景具有不可再现性,被告未根据合同录下典礼,这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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