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交警不罚款”也成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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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2: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孙立忠 山西司机吴某第一次开大货车到洛阳送货时,行至高速公路一收费站,因没有按照规定系安全带,而且所驾车牌上有泥污,被高速公路交警拦下。吴某本以为交警要罚款,正当他掏出钱时,交警却说:“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接受批评教育后可以不处罚您。”吴某很是吃惊,也有些不习惯。7月18日《东方今报》的报道
对于交警不罚款,不仅司机不习惯,新闻媒体显然也不太习惯,于是此事就成了新闻。 常年奔波于路上的司机,对于罚款之乱,大多有着刻骨的体验。所以,他们对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反而不习惯了。 执法决不意味着就要罚款,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除了罚款等之外,还有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但一些地方的一些执法者错误地将执法视同创收敛钱,能罚款的就决不警告,几乎已成了常态。 “轻微违法,交警不罚款”成了新闻,说明某些执法部门大搞“执法经济”,人们对执法部门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已经习以为常,对于执法者的评价底线大大后退了。这种评价底线的后退,事关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的降低,值得警惕。 “轻微违法,交警不罚款”成了新闻,隐含了公众对于遏制“执法经济”的期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