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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餐厅被诉霸王条款 进门不饮不食也要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2:29 东方今报

  “去餐厅不饮不食5元/人,自带食品加收50元。”近日,广州市人民南路的“芙蓉阁”餐厅被投诉有霸王条款。该店的服务员说,“不饮不食也要付钱”的条款是老板规定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些客人会在餐厅坐七八个小时而不吃东西,占用了他们的餐厅座位。广州市消费者协会表示这样的店堂告示明显对消费者不公平,是不合理的。W《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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