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发货单骗取货物 公司前员工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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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00 东方早报 | |||||||||
工作10余年,年薪9万,却在离职前后,伪造经理签名,“紧急发货”百万元电路板,昨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贝尔阿尔卡特公司前员工李炜斌因犯诈骗罪获刑12年。而其同伙龚恩毅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负责销赃的石文武则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33岁的李炜斌原为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固定通信网络集团员工。2004年11月,就
随后,李炜斌伪造1份紧急发货单,骗取公司61块电路板,价值12万余元。3个月后,已离开公司的李炜斌故伎重施,再次伪造3份紧急发货单,骗取价值23万元的电路板。 根据警方调查,这两批电路板都由龚恩毅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发货渠道邮寄给了买家,两人从中获利20余万。 此外,警方还查实,截至案发,李炜斌先后伪造签名下发16份紧急发货单,骗取贝尔阿尔卡特公司773块各种型号的电路板。电路板由担任另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石文武低价收购后高价转手,涉案金额高达13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炜斌假冒签名、伪造紧急发货单骗取电路板以及分赃等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而同伙龚恩毅实施介绍买家、传递信息、邮寄电路板等行为,在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应以从犯论处;石文武明知电路板是“骗取而来”,但联系下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赃物罪。据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卫建萍 早报记者 顾文剑 李道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