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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当事人“眼眶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16 海峡都市报

  N《华商报》供稿

  本报讯郭俊杰是陕西蒲城县高阳镇高阳村农民。今年3月,蒲城县高阳镇信用社以“贷款纠纷”把他告到蒲城县法院,要求其偿还5.7万元贷款。这起案件由蒲城县法院罕井法庭审理,庭长梁润恒任审判长,并于7月20日开庭。

  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郭俊杰提出答辩意见,认为他从未和高阳信用社签订过5.7万元的贷款合同,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但是,还未到开庭审理的日子,郭俊杰在法庭内因“眼眶骨折”住进了医院。

  院方:不排除当事人自残

  据郭俊杰讲,7月11日中午12时,梁润恒将他传到法庭。一到法庭,梁用手铐将他铐起来,然后对他宣布“要拘留15天”。理由是他提供了“伪证”。他不承认提供伪证,梁润恒就打了他。

  当日下午6时许,郭的家属赶到法庭,其妻唐凤侠见铐在桌子腿上的郭俊杰鼻青脸肿,就问怎么回事,郭说,是梁润恒把他打成这样。随后,唐凤侠向蒲城县检察院举报,县检察院立即派出3名检察官赶到罕井法庭展开调查。

  12日凌晨,郭俊杰被送往蒲城县医院,被诊断为“左眼眶内壁骨折”,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就郭俊杰“眼眶骨折”一事,蒲城县法院宋院长说:“郭俊杰的伤情不排除自残或者其他原因造成。”

  检察官:案件存在问题

  “这个案件中存在很多问题。”蒲城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发生骨折前,罕井法庭已经扣押了郭俊杰的一辆大卡车,但没有发现相关的裁定和原告的担保。在扣押清单上也没有法院签章,只有郭俊杰个人和另外一个叫雷军的人的签名。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程序,涉嫌滥用职权。”

  这名检察官还指出,“骨折”事件还存在几个明显的问题:一是所谓的“伪证”。他说,证据只有提交法庭经过质证后才能认定真伪。7月11日,案件还没有开庭,怎么能认定郭俊杰做“伪证”呢?其次,法院在7月11日中午已经对郭俊杰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为什么一直不把人送到拘留所,而要把人关在办公室直到次日凌晨?

  据介绍,蒲城县检察院目前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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