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本监审有章可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5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19日讯(记者 李绍庆 实习生 王慧 李蕾)本报日前报道了定调价必须先审成本的消息。成本到底应该如何监审呢?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出台,今后,政府制定价格进行的成本监审,都必须严格依此实施细则进行。

  实施细则规定,成本监审实行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制度。成本监审实行分级监审,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
前,成本调查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对该商品或服务定价成本进行审查核定。实行定调价监审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之前,应当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向本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提交成本资料,依法进行成本监审;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定调价申请报告时,未附有相应成本调查机构出具的成本监审结论报告书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履行成本监审程序。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商品和服务进行定调价之前,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向经营者发出成本监审通知书,经营者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提交成本资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