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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高收入亟须合理调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当前,垄断行业高收入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据报道,国资委监管的169家中央企业,2005年度有12家利润超过100亿元,其员工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另据人民日报报道,某市电力公司一名普通职工,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不符合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按照该原则,一个人能力越强、贡献越大,收入就会越高,但垄断收入发出的信号却是:谁拥有垄断权、掌握垄断资源,谁的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垄断企业的薪酬可以不受企业盈亏约束,“效益好时就涨工资,形势不好时就涨价”。企业利润增长,他们的人工成本快速上涨;一旦经营成本稍有提升,他们就凭借强势地位把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例如,这几年煤价飞涨,不少发电企业亏损,但电力行业的职工福利并未因此下降,有的还在涨。

  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不利于实现分配公平,不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平衡,不利于社会和谐,也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这些行业技术水平往往不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尽如人意,由此导致了这些行业价格高涨、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恶性循环。

  是什么造成了垄断收入的不正常增长?一方面,这些垄断企业把持着诸多关键行业,他们依靠行政性垄断经营,无偿占有和低偿使用社会公共资源,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一些企业从短期利益出发,把垄断利润转化为工资和福利;另一方面,当前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控制与监督相对薄弱,对企业的财务约束严重偏软。

  解决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缩小收入分配中的行业差距,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首要手段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只有破除垄断,其他企业才能获得经营资源的同等机会,行业收入差距才能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其次,建立科学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改进完善工效挂钩办法,逐步实现从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向调控人工成本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的过渡。对工资水平偏高、增速过快的单位,应从严控制其收入水平的增长。对违法违纪乱发福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予以严肃追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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