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高收入亟须合理调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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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52 山西日报 | |||||||||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前发布了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指导方案要求,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尽管这种要求力度有限,但也表明,政府部门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有了积极回应。 当前,垄断行业高收入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据报道,国资委监管的169家中央
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不符合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按照该原则,一个人能力越强、贡献越大,收入就会越高,但垄断收入发出的信号却是:谁拥有垄断权、掌握垄断资源,谁的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垄断企业的薪酬可以不受企业盈亏约束,“效益好时就涨工资,形势不好时就涨价”。企业利润增长,他们的人工成本快速上涨;一旦经营成本稍有提升,他们就凭借强势地位把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 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不利于实现分配公平,不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平衡,不利于社会和谐,也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 是什么造成了垄断收入的不正常增长?一方面,这些垄断企业把持着诸多关键行业,他们依靠行政性垄断经营,无偿占有和低偿使用社会公共资源,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一些企业从短期利益出发,把垄断利润转化为工资和福利;另一方面,当前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控制与监督相对薄弱,对企业的财务约束严重偏软。 解决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缩小收入分配中的行业差距,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首要手段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其次,建立科学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 新华社记者 王学江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