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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增高产品电视购物节目8月起暂停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56 光明网

  本报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何平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广电总局、工商总局已经发出通知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工商总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一段时间来,广播电视购物节目发展很快,但也
存在一些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医疗机构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隐含保证治愈内容,夸大诊疗效果,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做证明,误导患者;电视购物公司夸大产品功能,特别是丰胸、减肥产品,以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形象做对比,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效果等,误导患者。这位负责人表示,此类行为将被查处。

  通知要求,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应侧重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的科学知识。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此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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