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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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赵素冰) 省政府日前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省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打造“川妹子”“川厨师”“川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患大病的农民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参保农民工,在原籍地区统筹定点医院治疗的费用,按参保地相同等级定点医院的支付标准报销。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各地要依法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逐步、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