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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再次为服务业发展减负 取消8项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59 扬子晚报

  本报讯省物价局、财政厅昨日发文取消和降低一批服务行业反应强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于近期重新公布涉及服务行业的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为服务业减负。

  车站码头不得收出租车停车费

  此次取消的部分收费项目包括:网络管理费、旅游企业年审费、导游年审培训费、健康证明(书)工本费、计量跟踪服务费、消防宣传费、汽车尾气强制检测费(定期安全技术检验费除外)、接送客出租车停车费或等档费(指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省物价局还要求,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凡省以上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未公示就收费、未服务先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亮证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乱立名目的培训费一律不审批

  对于眼下群众反映较多的各类培训、考试收费,我省也下定决心坚决纠正。省物价局、财政厅将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重将审核公布法定培训、强制性培训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未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严禁政府行政部门及其相关机构,自行设立资格认证、证书等收费项目。对涉及企、事业在岗人员的强制性培训、考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予审批收费项目、标准。

  重点企业实行收费总额控制

  据悉,我省将对重点服务行业、企业建立必要的收费保护制度,实行项目和收费总额控制。今明两年,作为服务业收费的治理年,未经省物价局同意,严禁新增涉及服务业的强制性、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为打破垄断,促进有序竞争,我省各级价格部门还将依法下放管理权限,在强化企业自律的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定价,健全和完善婚姻中介服务、机动车维修、出租车行业、停车场、家用电器维修、旅行社、餐饮业、社区服务等行业价格行为规则,保障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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