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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业高收入须合理调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前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指导方案要求,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尽管这种要求力度有限,但也表明,政府部门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有了积极回应。

  当前,垄断行业高收入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据报道,国资委监管的169家中央企
业,2005年度有12家利润超过100亿元,其员工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另据人民日报报道,某市电力公司一名普通职工,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不符合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按该原则,一个人能力越强、贡献越大,收入就会越高,但垄断收入发出的信号却是:谁拥有垄断权、掌握垄断资源,谁的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垄断企业的薪酬可不受企业盈亏约束,“效益好时就涨工资,形势不好时就涨价”。企业利润增长,他们的人工成本快速上涨;一旦经营成本稍有提升,他们就凭借强势地位把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如这几年煤价飞涨,不少发电企业亏损,但电力行业的职工福利并未因此下降,有的还在涨。

  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不利于实现分配公平,不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平衡,不利于社会和谐,也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这些行业技术水平往往不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尽如人意,由此导致了这些行业价格高涨、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恶性循环。

  是什么造成了垄断收入的不正常增长?一方面,这些垄断企业把持着诸多关键行业,他们依靠行政性垄断经营,无偿占有和低偿使用社会公共资源,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一些企业从短期利益出发,把垄断利润转化为工资和福利;另一方面,当前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控制与监督相对薄弱,对企业的财务约束严重偏软。

  解决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缩小收入分配中的行业差距,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首要手段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只有破除垄断,其他企业才能获得经营资源的同等机会,行业收入差距才能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其次,建立科学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改进完善工效挂钩办法,逐步实现从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向调控人工成本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的过渡。对工资水平偏高、增速过快的单位,应从严控制其收入水平的增长。对违法违纪乱发福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予以严肃追究。据新华社

  跨行取款手续费再涨价

  银行ATM跨行取款费涨价,近期似有燎原之势。继广东农行、建行后,辽宁、湖南等地的中国银行近日将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笔上调到4元/笔。

  辽宁中行有关人士介绍,该行已于7月1日起上调ATM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用中行借记卡在他行ATM取款时,无论取款多少,都将被扣掉4元/笔的费用。与此同时,异地同行取款每笔收费保持10元不变,但异地跨行取款则由10元/笔上调至14元/笔。

  银行业内一位人士透露:“提高收费将是迟早的事情。”银行给出的理由是:因为目前每一笔同城跨行取款,发卡行都要支付跨行清算费,包括支付给银联的网络使用费,支付给受理行的手续费。按照目前银行只向持卡人收2元的标准,发卡行每笔交易要亏损近2元。

  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对“ATM跨行交易手续费”是这样规定的: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也就是说,发卡银行在提供跨行取款业务时,真实成本为3.6元/笔,银行涨价到4元/笔有多收费嫌疑。

  业内人士认为,这笔收费是否需要转嫁给持卡人仍值得商榷。众所周知,跨行取款行为发生在各银行之间,这意味着在这种有来有往的交易中,各银行并非只出不进,一些成本支出其实是可抵消的,而必须的开销只是向银联支付的0.6元/笔的网络服务费。而且,理论上来说,拥有ATM数量最多的大银行,在跨行取款交易中甚至可以赢利。

  对跨行取款费涨价一事,中国银联有关人士表示,银联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发卡银行自行决定收不收费或收多少。根据有关法规,该项收费是否调整是根据银行各自的市场竞争策略决定的,属市场定价范畴。 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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