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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当事人“眼眶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郭俊杰是蒲城县高阳镇高阳村农民。今年3月,高阳镇信用社以“贷款纠纷”把他告到县法院,要求其偿还5.7万元贷款。案件由蒲城县法院罕井法庭审理,庭长梁润恒任审判长,计划于7月20日开庭。

  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郭俊杰提出答辩意见,认为他从未和高阳信用社签订过5.7万元的贷款合同,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但是,还未到开庭的日子,郭俊杰在法庭内受伤
住进了医院。

  院方:不排除当事人自残

  据郭俊杰讲,7月11日中午12时,蒲城县法院罕井法庭审理庭长梁润恒将他传到法庭。一到法庭,梁用手铐将他铐起来,然后对他宣布“要拘留15天”。理由是他提供了“伪证”。他不承认提供伪证,梁润恒就打了他。

  当日下午6时许,郭的家属赶到罕井法庭,其妻唐凤侠见郭俊杰鼻青脸肿,就问怎么回事。郭说,是梁润恒把他打成这样。随后,唐凤侠向蒲城县检察院举报,县检察院立即派出3名检察官赶到罕井法庭展开调查。

  12日凌晨,蒲城县法院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将郭俊杰送到县医院。在医院,郭被诊断为“左眼眶内壁骨折”。

  就郭俊杰“眼眶骨折”一事,蒲城县法院宋建国院长说,事情发生后,渭南市纪检委、市中院纪检组已经派人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也不排除郭俊杰自残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宋院长表示,郭俊杰是在拘留期间受伤的,法院从人道方面着想,事发后给他积极看病。

  检察官:法庭涉嫌滥用职权

  “这个案件中存在很多问题。”蒲城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发生骨折前,罕井法庭已经扣押了郭俊杰的一辆大卡车,但没有发现相关的裁定和原告的担保。在扣押清单上也没有法院签章,只有梁润恒个人和另外一个叫雷军的人的签名。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程序,涉嫌滥用职权。”

  这名检察官还指出,“骨折”事件还存在几个明显的问题:一是所谓的“伪证”。他说,证据只有提交法庭经过质证后才能认定真伪。7月11日,案件还没有开庭,怎么能认定郭俊杰做“伪证”呢?其次,法院在7月11日中午已经对郭俊杰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为什么一直不把人送到拘留所,而要把人关在办公室直到次日凌晨?

  据蒲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新宇介绍,蒲城县检察院已经受理了郭俊杰家属的控告,目前正在调查。本报记者郝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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