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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华无奈告女上法庭 要求停止侵害其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11 大众网

  齐鲁晚报济南7月19日讯不久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济南大一女生王静办“反二奶网站”,声讨父亲王志华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获悉,7月19日,王志华向济南历下区法院起诉,要求王静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法院认为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已正式受理了该案。

  王志华在起诉书中要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其名誉侵权。删除“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上的所有攻击、影射原告的文章和评论。判令被告在几家有影响的报纸和网站上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诉讼费原告愿意自己承担。

  王静两上中纪委状告父亲“包二奶”并自建“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的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王静在公布的多篇文章中使用了带有人身攻击色彩的言辞。原告认为其行为对自己名誉造成极大影响,并给自己带来了精神痛苦。但原告考虑到王静年纪小不成熟,且毕竟是父女至亲,一直保持沉默。但王静的行为仍然偏激又无情,没有停止对原告的谩骂、侮辱。

  “亲生父亲将女儿告上法庭,实在是原告极不情愿的。”王志华认为,不经法律审判,不能使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起诉主要是出于教育女儿的考虑,让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犯法,认识到她对父亲的伤害有多大。同时,也想澄清事实,因为铺天盖地的舆论对他的影响太大了。所以,他没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费也愿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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