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被“停职”又被扣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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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赵晓琳盛木生)工作中受伤,应进行工伤鉴定,但合肥市民张师傅不仅被企业以“扰乱工作秩序”为由开除,甚至连1000元的风险押金也被公司扣押了。 张师傅告诉记者,去年12月2日下午,公司车间的流水线出现一些故障,当他去维修时,由于操作不当,手指被机器绞伤了。事情发生后,他被送到医院救治,公司也支付了相关费用,但当他与公司协商进行工伤鉴定时,公司领导却不同意,发生了一些纠纷。更让张
张师傅说,从2003年起,他一直在该公司做水、电维修工,公司分多次从他的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风险押金,现在公司决定开除他,就应退还这1000元押金,但他多次上门催讨,都没有结果。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公司的丁姓负责人,他承认公司的确收取了张师傅1000元风险押金,至于为何不退还,他认为:张师傅没有退还公司的一些工具与机器零部件。至于被开除一事,丁总予以否认,当初公司的确发出“通告”,对张师傅进行“停职”处理,但不是“开除”,他们现在还是欢迎张师傅回公司上班的。 当记者将公司的“回复”告诉张师傅时,他说他已经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不想回去上班了;至于工具与一些机器零件,他早已退还给厂里的负责人。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劳动部门早已明确规定,不允许企业向工人收取押金。 在经过多次联系后,公司的丁姓负责人承诺,他将与张师傅协商解决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