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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43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侯冰冰)近日,鞍山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并于7月13日为首名接受援助的朝阳来鞍农民工卢文广讨回23万余元的医药费。

  当前,由于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在劳动过程中造成农民工人身伤残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市司法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主要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构成。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负责接待农民工的法律咨询、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接受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及时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就农民工涉法问题及时同法律援助机构联合办理。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及时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受理;对工作站转交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并适时反馈结果。

  卢文广是首名接受援助的外地来鞍农民工,今年初受聘于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在某建筑工地工作,同时被安排在工地二楼临时工棚宿舍住宿。5月4日,因工地电焊火花引起工棚失火,造成卢文广以及来鞍探亲的其妻和孩子不同程度烧伤。鉴于高额医疗费,卢文广先后多次与七建协商医药费事宜,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经过工作站工作人员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七建承担之前所有8.25万元医药费,同时一次性赔偿卢文广一家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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