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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木质包装须贴专用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00 无锡日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无锡市商检局了解到,7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国际检疫标准以来,因为不加贴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专用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无锡已经有5批进口货物的木质包装被销毁,货主或代理人承担了销毁费用。

  7月1日后,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有效的检疫除害处理,并加贴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专用标识,该标识就像木质包装的“身份证”。
经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销毁处理,或联系海关连同货物做退运处理。(于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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