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11·27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作出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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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0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2005年11月27日21时22分,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4293.1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立即派出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炮人员使用非专用炸药违章作业处理煤仓堵塞,导致煤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为严肃党纪、政纪,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七台河公司调度室主任杨俊生等1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刑事拘留;同意对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侯仁等21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给予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行政记过处分,责成黑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