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焕宁接见“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30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文天心 本报19日讯19日上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省公安厅接见了前来我省做巡回报告的“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先进事迹报告团一行。副省长王东华参加接见。 杨焕宁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报告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金春明取得的荣誉表示
杨焕宁说,金春明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党的宗旨,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金春明身上生动反映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所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当前在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之际,报告团的到来,必将对我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金春明,我省尚志人,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入伍11年,参加了1500多次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金春明以雷锋为榜样,为群众排忧解难,捐献自己的奖金设立“春明爱心助学奖学金”,资助了13名贫困失学儿童。今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20日,报告团将在哈尔滨市友谊宫举行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