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古桥夺人命市政部门要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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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南昌7月19日专电江西抚州市有着800多年历史的文昌桥因年久失修、桥面大坑致使市民胥某骑摩托车过桥时摔倒死亡。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14日作出一审判决,抚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赔偿死者亲属4.5万元。 2月27日,胥某驾驶摩托车经文昌桥回家,途中因下雨,与对面来的车辆会车时,胥某连人带车被文昌桥上一处大坑绊倒。胥某被摔昏后死亡。
文昌桥始建于南宋,位于抚州市中心。法院审理认为,文昌桥虽然年代久远,但一直承担交通功能,对此桥负有维修、管理之责的抚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对胥某的死应负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