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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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0:24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 |||||||||
为何不向媒体公开 在万众声援下,黄淑华请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连续做了两次尸检,两个非官方机构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认为黄静系非正常死亡,病死一说证据不足。
而鉴定过程中的一些“意外”事件也令人疑惑,先是黄静心脏标本在保管过程中被毁,然后黄静在福尔马林中的尸体开始高度腐败。警方随后又强迫黄家火化尸体。 有关这些“意外”的细节和怀疑被迅速发表在网上,更多的人开始关注黄静案,先是同情,愤怒,然后是提供实际的帮助。 现实中的医生、警察、检察官、法官从各自专业出发,为黄淑华提供各自的分析。更多网络精英们也先后参与论战,著名的网友计有十年砍柴、刘路律师、温克坚、苏三…… 这些争论被姜黄两家各自整理成厚厚的材料。现在,面对媒体,他们随时都能引用网络精英们对自己有利的分析。但显然黄淑华手里的“料”要多得多。 同时,他们对站在与自己相反立场的人则嗤之以鼻。黄淑华认为,那些替姜家说话的人都是被收买的网络枪手。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 经历无数曲折后,黄静案等来了庭审。 2004年12月7日,黄静案第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姜俊武以涉嫌“强奸中止罪”,被提起公诉。开庭当天,3 位专家鉴定人出庭作证指明黄静的死因,以高铭暄为首的4位国内顶尖级刑法学专家出具了认为黄静是“强奸未遂致死” 的法律意见书。 法院的判决拖过了2005年春节,后来,又拖到了2006年年中。 2006年7月10日上午9时40分许判决终于做出,40多家媒体到场。 法院认为姜俊武“特殊性行为”虽不属强奸罪,但他须对黄静的死亡后果承担50%的民事责任,赔偿黄淑华、黄国华经济损失59399.5元。 判决书最终采信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亡鉴定意见——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 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被告人姜俊武无罪,这样的判决,各方都不满意。黄淑华说她一定要让市检察院抗诉。而姜家认为,“说我儿子无罪了,怎么还得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的要求?” 网络似乎依然不信任法庭判决,雨湖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邓焰对本报记者表示,“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评论对审判结果影响不大。我们的审判都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我们负责审判的只是法律事实。” 受伤的人 自从被取保候审后,姜俊武一直深居简出,不接电话,不出门。后来,他又重新玩起了曾戒掉的游戏。 “太难的玩不了,久了就头痛。”姜俊武耷拉着脑袋回答,表情木讷。他的脸因缺少日照而泛白。眼眶四周,有明显的黑眼圈。 “从被拘留到现在,我都不大能说话了。外面的事,我只能通过网络和报纸了解。”交谈时,他眼睛不时往地面扫,而在接受一家媒体的采访中,他说,他恨,很恨。 “从被拘留后,他的情绪就不好。”姜金有举例说,有次他的同学陪他一起去探监。看守所规定,探监时间半个小时,但十几分钟后,一个民警就催促姜俊武放下听筒,让他回去。“他突然尖叫起来,用力甩那个警察的手,和警察吵起来了。 ” 三年来,为了替儿子鸣冤,姜金有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已基本暂停了主要工作。他的妻子也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姜金有拿出厚厚两叠材料说,这些材料,分别被寄往市人大、市政法委等机关,内容都是反映尽快审理此案。 “现在好了,等20日生效后,我儿子就可以上班了。”回家路上,姜金有不断见到熟人,一路打招呼,脸上绽放难得的笑容。 而想替女儿申冤的黄淑华,仍在四处奔波。二年前,她就已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几年来,她几乎找遍了国内的相关专家,华发早生。黄淑华搜集的媒体记者、律师、专家的名片有厚厚的一叠,上百张。 “我找了检察院,检察院说已决定不抗诉。”黄淑华说,现在她既悲愤又感到无奈,不知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而那些指责姜家的人,那些帮助黄家的人,那些同情姜家的人,那些媒体,那些网民,他们是旁观者,还是局中人?来源:南方周末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