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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新规:房屋寿命少于70年不得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虽然拿到手里的房产证是70年产权,但记者采访刚刚买了房的陈小姐时,她对这70年似乎不太在意:“70年?太远了,再说过个20来年房子都该旧了,到时候卖了再买新的吧。”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看房时陈小姐并不关心房子本身的质量,陈小姐的情况在目前购房者当中并不少见。不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汝稳18日率领市人大经济工委到梅山苑调研住宅产业化及循环经济试点时,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李加林透露的信息,应该让广大购房者改变买房时重环境轻质量的观念了———该局准备出台硬性规定,商品
房节能达不到50%、寿命达不到70年的,将不允许出售;而市民买的房子如果质量很好,实际使用超过70年,在补交地价后将能继续使用。李加林在调研座谈会上指出,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房屋质量,达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是循环经济不可缺少的部分。政府正在设计的大型经济适用房———侨香村和深云村将走在前面,通过在梅山苑的试点,深云村的3665套房子准备全部使用太阳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小区。李加林告诉市民,购买只能住20年的房子是不合算的,“因为虽然产权证是70年,但是过了70年后,如果政府不收回这块地,你还是可以继续使用,最多补交地价,房子还是你自己的”。采取节能和高质量的材料、工艺、技术,无疑将提高房屋成本。为此李加林表示,对采取节能、节水、节电的房地产开发,政府今后将考虑进行补贴。通过推广,再过几年深圳在住宅小区循环经济发展上将实现大发展,有助于深圳成为全国第一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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