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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偏见 职业门类受限 哈市逾八成残疾大学生就业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2:00 黑龙江日报

  王梅娜

  核心提示:哈市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哈市现有残疾人约34.5万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0.2%,其中实现就业的比例还不到20%,而且以临时就业者居多。

  丁蕊(化名)于2004年6月毕业于哈尔滨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计算机专业,身患残疾,个
子矮小。两年间,她一直奔走于哈市各个人才市场。然而,许多用工单位都一口回绝,甚至连试用的机会都不给她。她无奈地表示,与众多普通大学毕业生相比,残疾大学生所付出的努力更多。然而,他们即便是成绩优、能力强,也不能同正常的大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残疾大学生就业的门槛究竟在哪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用人单位也很同情残疾大学生,也承认他们的能力不较正常人差。但用人单位认为,在一些特殊的工作中,残疾人尤其是肢残者难以胜任。吸纳残疾人影响企业的形象。如今,用人单位不愁找不到人,健全的大学生都在排队应聘,更何况残疾人呢?此外,有的用人单位还担心,残疾大学生的心态不如正常人,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因此,一些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肯接受残疾人就业。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市残联就业部杨部长。杨部长表示,要解决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残疾大学生要调整好求职心态,适当降低自己的期望值;另一方面,企业要扭转对残疾人的偏见。对于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大学生来说,普通大学生能够胜任的工作,他们可以胜任。并且,残疾大学生经过的生活磨炼多,往往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在工作中会更加刻苦、更加努力、更有韧性。

  新闻链接:根据《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及中直单位,均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一名盲人就业可按两名残疾人计算。本单位直属福利企业安排的残疾人可计入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任务数内。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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