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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消协消费警示:塑料瓶装饮料会"爆炸"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3: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夏天啤酒瓶容易发生爆炸,消费者对此并不陌生。装果汁饮料的塑料瓶也会发生“爆炸”,你相信吗?19日,扬州市消费者协会专门就“塑料瓶装饮料也会‘爆炸’伤人”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多长个心眼。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入夏以来,各种类型的饮料层出不穷,各式各样的碳酸、果汁等饮料虽然口感丰富,味道独特,但“隐患”也随之增多。6月17日,扬州市区的沈先生在该
市广润发超市购买了几瓶塑料瓶装的饮料,放置在家中。6月28日下午取出其中一瓶准备饮用时,该瓶饮料突然发生膨胀,瓶盖被膨胀的饮料气体顶出,猛地“砸”向沈先生的眼睛,造成其眼睑被缝6针,工作和生活均受到较大影响。

  业内人士介绍,从“口感”的角度考虑,现在不少果汁饮料是低温罐装,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均需低温。但一旦生产、运输、销售和存储过程稍有不当,离开低温条件就会造成原料发酵、细菌繁殖,从而出现产品变质,导致不能饮用,严重的还会发生伤人事件。昨日扬州市消费者协会以“消费警示”的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果汁饮料,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的标识和相关说明,留意其保管、开启和食用的条件。遇到全程冷链(像“链条”一样地不间断冷藏)的饮料,应尽可能地满足条件,实在无法满足全程冷链条件的,应尽量缩短非冷链时间。饮料从外观看如出现膨胀、气泡、变形等,应停止饮用,开启时注意安全防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杨健美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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