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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餐也付费 看上去很面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3:58 法制晚报

  未就餐也付费 看上去很面熟

  “本餐厅不饮不食5元/人,自带食品加收50元。”近日,多位市民投诉广州市某餐厅有霸王条款,《信息时报》记者发现,该餐厅确实存在“未就餐也须付费”的问题。

  没有消费竟然也要付费,这是十足的霸王条款。可这一规定看起来却很是面熟——
想想自己用的手机,月租费就不用说了,就是别人打过来,而不是自己打出去,也是要付费的,这叫做“双向收费”;固定电话月租费不同样是不消费也要交钱吗?

  此外,一位网友还调侃说:这家餐厅老板其实是在做公益事业,以此抗议银行乱收费!那么他是怎样抗议的呢?这位网友对二者进行了比较:不吃不喝收费5元——相当于银行卡不使用也要收年费;外带酒水收费50元——相当于跨行取钱及查询就要收费。

  饭店不是独此一家,如此待客终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电话、银行收费却似乎让你别无选择。不过话说回来,就是这样一个小饭店,好像也只能让消协发出几句安慰性的谴责,至于下一步怎么办?好像没法办。

  孙正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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