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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洒油司机被判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4:10 北京晚报

  

二环洒油司机被判4年

  

二环洒油司机被判4年

  本报讯(记者张蕾)今天上午,造成409万经济损失的“二环路洒油案”中的8名犯罪嫌疑人在西城法院接受公开宣判。其中肇事司机高淑宝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依法判处4年有期徒刑,而帮其进行隐瞒的车队副队长刘志国和罗克民等7人,因犯窝藏罪或包庇罪均被判处缓刑。宣判后,对于4年的判决结果25岁的高淑宝颇感意外,认为法院量刑过重的他当即表示上诉。

  上午9时,高淑宝、刘志国等8人在法警的押送下鱼贯步入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淑宝在驾驶油罐车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造成柴油遗洒于公共道路上,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刘志国、罗克民在明知高淑宝驾车遗洒柴油并造成严重后果而可能被司法机关追诉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均已构成窝藏罪;刘占军、朴建平等5人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时,合伙作假证明进行包庇的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因此,检方指控罪名成立。

  宣判后高淑宝显得一脸茫然,对于只有自己获得4年实刑的结果,他表示无法接受。高淑宝表示,当时他知道洒了油,但不知道洒了多少,领导让他躲几天看看有没有事,结果躲了几天就把他开除了。后来他回到位于房山郊区的家,由于消息闭塞,直到被抓他都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当记者问道:“你有危险品运输准运证吗?”高淑宝回答:“没有。我刚去公司不到一个月,当时领导说让我替几天,没想到就替到这儿来了。”对于4年的判决结果,高淑宝表示这跟他想的差得太远了,“这件事并不是出于我的本意,我不过是一个过失。”结束采访时高淑宝念叨

  道,他家里有年迈的父母,舅舅是残疾人,弟弟正在上高中,一直靠他和父亲养活这个家,“4年怎么过啊?”

  检察官告诉记者,如果高淑宝当时没有逃逸而是及时报警,交管部门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就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可能也就不会追究其刑事责

  任。J009

  案情回放

  2005年4月22日凌晨5时许,北京华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机高淑宝驾驶该公司所属的一辆油罐车,从雍和宫工地返回公司车队途中,因忘记关闭油罐车取力器及输油球阀,致使罐体内增压,导致油管爆裂,罐体内装载的柴油遗洒在二环主路德胜门至阜成门路段长达3.9公里的路面上,后高淑宝驾车逃逸。因大量柴油遗洒在二环主路,导致路面湿滑,使得在路面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多起翻车、追尾等交通事故,造成十余辆车不同程度地损坏及车内人员受伤,致使西北二环辅路及周边多条主干道和连接线严重拥堵,交通陷入瘫痪达3个小时。此次事故导致该路段路面严重受损,经济损失人民币409万余元。

  涉案人员获刑情况

  高淑宝油罐车司机,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4年。

  刘志国车队副队长,后勤负责人,犯窝藏罪被判2年缓刑2年。

  罗克民车队副队长,主管工地的负责人,犯窝藏罪被判2年缓刑2年。

  刘占军车队承包人,主要负责承包工程和结账,犯包庇罪被判1年缓刑1年。

  朴建平车队队长,车辆负责人,犯包庇罪被判2年缓刑2年。

  刘会清车队副队长,主管安全工作,犯包庇罪被判2年缓刑2年。

  富文兵车队副队长,负责带车到工地施工,犯包庇罪被判1年缓刑1年。

  李祥龙车队职工,犯包庇罪被判1年缓刑1年。

  文并摄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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