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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沙酮家门口治疗“瘾君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4: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可接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昨天,卫生部、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以减少阿片类物质滥用,减少艾滋病传播的相关危险行为,减少违法犯罪。

  该方案规定,在社区医疗机构内接受维持治疗者,必须是经过多次戒毒治疗仍不能戒断毒瘾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上(对于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滥用阿片类
物质成瘾者可不要求),维持治疗机构所在县(市、区)居民或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具有当地暂住证的外地户籍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曾经接受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的申请者,要由当地公安机关核准;未经过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的申请者由维持治疗机构核准,并准确登记其真实的身份信息。受治者维持治疗期间不得继续吸食或注射阿片类物质及其他毒品,并随时接受维持治疗机构的尿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维持治疗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受治者的个人信息资料。

  对于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将实行分级管理。目前有关部门选用的是美沙酮口服液作为维持治疗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必须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据了解,北京市今年将新增7个美沙酮维持治疗社区门诊,其中东城、西城、丰台、石景山和朝阳各一个,海淀2个,目前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将于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姜晶晶J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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