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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KTV曲库”变身娱乐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3 新民晚报

  青年报报载,经文化部批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于近日启动,届时,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将率先在市内的KTV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

  在《反垄断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时,这条新闻无疑来得有些不是时候。无论出于何等美好的初衷,“统一”在某种程度上都意味着新垄断的开始。

  “统一KTV曲库”的建立,首先应考量其合法性基础。其一,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单纯从字面上来说,本身就有些似是而非。“不健康歌曲”是个开放的概念,不同的时代“不健康”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人们很难制定出一个明确的“健康歌曲”标准。实际上,“健康”的标准只能掌握在审批者手里。对于任何想进入“统一KTV曲库”的歌曲来说,审批都是一道权力门槛——宽泛的标准加上生杀的权力,为寻租和设租提供了无尽的空间。

  其二,按照“统一KTV曲库”的设计,对歌曲著作权纠纷的解决也许是个办法。但远远谈不上最优解决办法。因为说到底,歌曲著作权纠纷只是一个民事纠纷,而且现有法律已经预备了解决之道。动用行政力量来解决民事纠纷,注定是低效率而且不公平的。再者,目前免费接入的“统一KTV曲库”,在将来很难永远免费,正常情况下,肯定需要有自己的利润,作为著作权纠纷之外的第三者,这多少有些“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意思。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进入仅限于私人不愿进入、无力进入的行业或私人进入会造成不良后果时——这是政府行为的一条红线,否则就是权力越位,就是与民争利。(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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