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作者年获百万元著作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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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3 新民晚报 | |||||||||
南京晨报南京市两年前开始试点对商场、酒店使用的背景音乐进行著作权收费,目前许多星级酒店、大型超市执行情况良好,但小的商家常常回避交纳这笔费用。 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处长杨婕昨天说,背景音乐的著作权收费政府行政部门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所以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南京现在是由省里具有资质的一个音乐行业协会委托南京市的三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收费。
杨婕告诉记者,虽然背景音乐著作权收费进行得不是很顺利,但效果还是明显的。《茉莉花》的作者、前线歌舞团何仿先生截止到2002年只收到三笔稿费共计151元,而现在他每年可以从音著协拿到稿费近100万元。(刘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