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婚介行为12小时只约见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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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6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7月19日电《上海市婚介服务细则》有望在今年8月出台。 这一婚介服务细则规定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确保征婚者的约见率在60%以上,即如果征婚者开出10人的约见名单,至少能见上6人以上。其次,为避免婚介所无故拖延,婚介所须保证征婚者在履行委托婚介服务全部手续后一星期之内安排首次约见,第一个月安排不少于三次约见。第三,除特殊情况外,婚介所在12小时内,禁止为征婚者安排
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征婚者乱交往,也便于减少婚介安插“婚托”的事情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