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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6:5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20日电(记者肖文峰)广东省内三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以进一步强化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责任心,并通过向当事人答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广东省近日召开的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广东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后,在全省法院,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对裁判提出疑问
,将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解释,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从而使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情理,服判息诉。

  广东省法院信访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当前,一些案件在宣判后,当事人因为输了官司,对法院的裁判不认同,对判决心存疑虑。一些法官的裁判文书存在专业性语言多、针对性不强、说理不细等问题,普通老百姓很难读懂。因此,引发了一些当事人执意向上级机关申诉和申请再审。实行“判后答疑”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官释明义务的合理延伸。

  据了解,目前广东涉诉信访总量大幅下降。今年1至6月,广东全省法院共处理来信1696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5755件,下降25.3%;全省法院共接待来访39630批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1909批次,下降35.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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