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入室盗窃持刀拒捕一审被判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7:24 海峡都市报

  N林小明

  本报讯 小偷被反锁室内成“瓮中之鳖”,竟操起菜刀抗拒抓捕。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重庆籍男子石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30日,22岁的石某窜到晋江市陈埭镇鹏头村某鞋底厂附近一
出租房外,用事先准备好的一串钥匙打开该厂员工范某明的宿舍,入内窃取VCD时,被范的工友刘某发现。刘某将石某反锁在房间内并大喊“抓小偷”。石扔掉赃物,翻墙逃至隔壁王某京的宿舍。该房房门也已被反锁。石某操起室内菜刀,将屋顶石棉瓦割开欲逃。此时,周围很多群众已在屋外等候,石某竟持菜刀威胁,被群众当场制伏并被扭送公安机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