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类经营场所拟限消费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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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0:33 重庆晚报 | |||||||||
歌舞娱乐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从昨天开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公布了5个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规定(草案)。其中,4大类经营场所将对消费者人数进行限制。 据介绍,这5个规定草案分别涉及商业零售单位、餐饮经营单位、星级宾馆饭店、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这5大类经营场所中,除星级宾馆饭店外
其中,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营业区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以及以下。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餐饮经营单位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 据新京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