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院一般门诊服务逐步由社区医疗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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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1:06 哈尔滨日报 | |||||||||
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哈报网讯(龚南红 何璨 记者 吴天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昨天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明确,到2010年,黑龙江省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就诊比例要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80%以上。
地区门急诊量80%在社区医疗机构 《意见》确定了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确保居民就近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80%以上;社区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社区居民计划免疫接种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均达95%以上;社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控制率达到75%以上;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社区医生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挂钩 《意见》指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职业监管,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或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取缔其执业资格。 探索开展社区居民首诊制试点 《意见》要求,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各地要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并认真执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居民首诊制的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意见》明确,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 |||||||||